无锡市滨湖法院首次就环保案件进行跨区执法
2014-06-04 17:25:37   豫闻网   评论:0

  2014年6月4日下午,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环保合议庭一行人来到北塘区某饭店,就该店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布禁止令,要求其立即停止营业活动。

  据悉,该饭店在经营过程中将油烟排放至污水管道,并且未配备油烟处理器,造成环境污染和油烟扰民。北塘区环保局在2014年5月27日已责令该饭店停止营业,进行整改,但其并未自觉执行,因此北塘区环保局向滨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滨湖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决定向该饭店发布禁止令,要求其立即停止营业活动,直到整改完成,经北塘区环保局验收通过后方能恢复经营,否则该饭店经营者将面临高额罚款或行政拘留的处罚。

  2008年起,无锡市已开始实行环保案件集中管辖,2014年1月1日无锡中院重新整各法院管辖区域,规定滨湖区、开发区、南长区和北塘区涉环保案件均由滨湖法院管辖。此次滨湖法院经北塘区环保局申请,对北塘区饭店发布禁止令,既充分体现了我市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也是无锡法院首次就环保案件进行跨区执法。

  作者: 吴茜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无锡市 滨湖 案件

上一篇:知名博主深扒金巧巧老公被告真相 前妻打车疑作秀博同情
下一篇:“给领导倒水”折射官本位思想严重

分享到: 收藏

内容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