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河南省地税局介绍,我省已测算完成43个资源税品目的建议税率。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是继“营改增”之后的又一项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此前,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资源税费调研的通知》。
据河南省地税局介绍,在资源税改革中,测算分析是重中之重,要了解企业的实际税负,合理确定税率水平,使税费负担基本平衡。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源价格持续低位运行情况下,既要合理筹集财政收入,又要兼顾企业承受能力,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为此,我省对资源税企业2012~2015年应税矿产品种类、产量、销量、价格、收入、成本、利润、税费等指标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和测算,共采集450户企业数据信息3万余条,测算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的适用税率,确保企业税费负担不出现大的波动。
比如我省的铝土矿,河南省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张营介绍,铝土矿在河南省是仅次于煤炭的第二大矿产资源,经调查测算,该行业目前的实际税费负担为8.86%。
财税部门在调查了解和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后,最终将铝土矿的建议税率定在了7%。
我省财税部门还与周边的安徽、山东、陕西、山西等省进行了比对,有不少省份铝土矿的建议税率也为7%,但也有部分省份建议为9%。
据了解,22日,省政府将召开会议,听取财税部门关于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测算建议税率和资源税税收优惠减免办法的汇报。
预计月底前,我省资源税改革的相关实施方案将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