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称,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在此之前,我省已经和天津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
日前,公安部召开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透露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也就是说在大中城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地居民,可就近补、换领身份证。
身份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部同时要求各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受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作为全国10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之一,2015年6月1日起,我省公安机关与天津市公安机关开展一对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该业务具体是,天津居民在河南和河南居民在天津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范围仅限于在河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市居民,受理地点设在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河南仅有丰产路派出所户籍室可以办理该类业务。
据丰产路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工作人员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174个天津户口居民在郑州办理身份证,还有15个已经受理正在制证中,大部分办理者是在河南上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