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河南省今年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额由去年的57.688万元提高到62.39万元。标准调整后,凡是今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调整前已经发放的将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差额。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额为31195元,对工亡发生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人员,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额的20倍,即62.39万元予以核定。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据了解,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