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延迟退休是社会热议话题。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4月5日中国网)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必须首先完成干部管理的现代化转型,给干部织密织牢从严管理、互相衔接、不留死角的制度笼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也正是“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的现代管理理念所向与大势所趋。被请下车的不合适的人一定是有制度规定的,是经过综合考核的结果。加钱“早退”虽然看似让干部能上能下,但这和干部真正的“能下”却是南辕北辙的。
在湖南一些地方,近期却有一些年龄并不算大的“局办委”或乡镇“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向上级打报告,要求按照地方“公务员50岁(或50多岁)以上可退居二线、享受比在职时更高待遇”的政策,自请“早退”,成为“休而不退”的“散吏”。 除工资福利照发,另给予每年2万元至3万元经费补偿,名为调研和督办工作经费。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规定》明确规定,要重点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要通过这种优胜劣汰的流动性,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管理好领导干部“从生到死”的中间环节,逐渐构筑起“既能上又能下”的官场新生态。
从中央的规定看到,党中央规定的干部“能下”是一种优胜劣汰的“下”,这和加钱“早退”的下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中央的规定的下,是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让干部服气、下得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而湖南一些地方实行的加钱“早退”确实也是下,但却是用金钱利诱领导干部下,这和优胜劣汰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更对倒逼领导干部认认真真干事创业起不到一点作用,反而可能助长干部的的慵懒散,助长干部为官不为等官场病症,不利于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真正建立。
建立干部能下的制度的建立,就会产生“倒副效应”,警示那些庸劣者要么让位、要么干事增能。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就会产生“激励效应”,激励他们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加钱“早退”无疑让干部能上能下政策是“倒副效应”和“激励效应”都打了折扣,它确实不能算是干部真正的“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