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密市民田先生驾车行至高速出口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只小猕猴在铁笼内来回攀爬,对着过往车辆“吱吱”地叫,目光中透着惊恐与不安。铁笼旁无人看管,田先生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有人来。
“难道猴子有啥病,被人扔这儿了?”田先生一时不知道该咋办,便先将小猕猴带回了家。
猕猴身长约40厘米,全身棕色毛发,聪颖可爱。昨天上午,郑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站站长董朝伟赶到新密,经查看,小猕猴一岁左右,雄性,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董站长称,饲养者可能是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购买,没有合法手续,得知饲养国家保护动物违法后,将猕猴遗弃。
经检查,猕猴身体健康,目前暂时在救护站内隔离观察,过一段时间,或将放归山林。
相关法律规定,在未获得林业部门许可,未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涉及猎捕、杀害、收购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