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融在线提醒P2P投资人远离非法集资
2015-05-05 13:31:30   豫闻网   评论:0

  随着P2P行业的非规范性增长,投资者、从业者、监管者长时间诟病的“非法集资”风险,随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住建部、证监会等11部委的联合整治再次被推向关注焦点。

  这一现象在投资者和平台运营者之间的利益拉扯间呈现了新的特征,即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帮凶,加大了规避行业风险的难度。而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监管理念不断更迭的过程中,备案制也渐渐成为行业呼声最高的“可行”的监管方式。

  挥之不去的非法集资风险

  非法集资始终是P2P网贷行业最大的痛点。有媒体报道称,在过去的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得融在线提醒P2P投资人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行业红线,但是公安机关一旦查处起来却要面临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而这背后的原因则来自非法集资被害者呈现了较为明显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也称人质情结,即在犯罪的过程中,被害者对施害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协助施害者进行犯罪。

  花样翻新

  除庞氏骗局外,非法集资所表现的行业现象仍十分“丰富”,如先行归集资金的资金池模式、对接平台自营项目的自融模式、虚假标的的期限错配模式等。理财产品已经成为非法集资的“合法”外衣,而这层打包并不精美,甚至很劣质。

  股市对于P2P经营风险影响已经在逐步显现,对于同样定位为高危理财方式的P2P和股市,在牛市激励下,对于收益回报拥有更高期望的投资者,对于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额度较大的“种子用户”,逐步下滑的P2P平台收益率已经无法满足其需求。P2P投资变成了一种风险和收益不对等的理财方式。

  备案制呼声起

  日前央行表示,目前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随着行业的不断壮大,监管呼声也越发强烈,在牌照制尚未走通之前,备案制成为目前监管方式的主流。所谓备案制即平台在建立之初将相关详细信息上报给工商等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平台运营过程中定期反馈真实数据。

责任编辑:jinglin  来自:豫闻网综合

相关热词搜索:投资人

上一篇:诚汇通即将推出“你旅游,我全程‘报销’”活动
下一篇:育儿新法宝,合生元益生菌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