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南阳5月4日电 (记者 李贵刚 通讯员 冀晓莉) 若有人告诉你,近日家里有灾星,拿现金或金银首饰放在佛像面前开光可以消灾保平安,对于这样的话,你信吗?年过50岁的陈老太就信了,但是她拿出来开光消灾的1万元钱也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陈老太遇到了一个由3人组成的诈骗小团伙。
2014年夏天的一个早上,家住桐柏县石头坡村的陈云霞老太太在村头自家菜园里种菜,碰见了赵某的年轻女子在附近找一名会看病算命的“女医生”,在陈老太表示不知情时,任某出现在他们面前,自称可以带领他们找到女医生。三人在寻找女医生的过程中遇见自称是女医生孙子的孙某(化名)。孙某让其三人坐到提前准备的面包车上,在车上孙某假借其奶奶口气先后告诉赵某、陈老太其家人近日内有灾星,需要拿一些现金或金银首饰放在佛像面前开光进行消灾,然后再将钱拿回去就可以保平安了。赵某假装相信便下车回家取钱,这时任某随陈老太回家取钱,在村头的大路上,陈老太将从家中取出的1万余元现金交给任某某,并按照其要求“不回头向前走99步”。可是等陈老太返回取钱时发现任某等人都不见了,她才发觉上当受骗了。
后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赵某与任某(另案处理)事先预谋和分工好,专门到一些留守老人较多的偏远山区寻找辨别能力较弱的老人作为行骗目标,一旦诈骗得手后当即驾车逃离现场。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赵某到案后,将从被害人陈老太处骗取的现金退赔给被害人,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民事责任。
此案经桐柏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二被告人能将赃款予以退赔给被害人,可酌定从轻处罚。4月2日,桐柏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一些骗子专门“组团”到农村以“消灾”之名行骗,法官也再次提醒大家,特别是农村的老人,遇到陌生人不能轻信他人之言,更不能随便把现金或首饰交给他人,以免上当受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