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环保部报告。9月1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进一步提高我省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水平。该预案明确,省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省环保厅启动应急预案时,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指挥长。
为减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该预案要求,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无法判明等级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等事件,省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均应当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环保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