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5月14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严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运动以来,社会上奢靡之风确有收敛。一些大牌烟酒降价不断、一些大牌餐饮场所门庭冷落,人民群众额手称庆,广大党员倍感振奋。可以说,“八项规定”后,各地各级在抓干部作风、纪律上,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
但是,面对国家的明令禁止,一些敢于顶风违纪者依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付,他们通过分次开票、改变开票类型、甚至是“公款买私单”的形式为公款消费“隐身”。这样的状况充分说明,遏制公款消费还任重道远。
据报道,今年五一期间,一些单位或个人消费的款项不能通过财务制度报销,于是采用开具礼品、食品、耗材等类型发票的方式报销。据一位公务员透露,如果数额过大,具多张小额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
诚然,发票是单位采购报销的唯一凭证,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开单位想要的发票。于是,专门收集倒卖发票的“职业”应运而生。据了解,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报销的需要,专门向“黄牛党”购买各种各样的发票,然后利用这些“虚假发票”套取现金。
其实,一些人之所以敢打公费开支的“小算盘”,恰巧就是利用了财务报账的漏洞。一方面,一些单位的会计审核流于形式,往往是只要见到报销凭据、简单审核金额之后就可以报销,对于具体资金流向不加追问和核查,造成一些荒谬离谱的花销也能“瞒天过海”;一方面,个别财会人员与领导“串通一气”,参与虚报作假。
诚然,利用“公款变形”来给公款腐败“隐身”确实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面对这样的现象,更需要的是相关部门的集中调查、集中清理、实施整顿,同时也应该制定更加强有力地监管措施,使之不敢犯才能切实让“隐身”腐败无处藏匿,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之和谐社会。(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