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籍农民工在北京务工20多年,孩子在北京从幼儿园上到初中,但中招报名时被告知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而普通高中不能报。4月28日,因不能在京平等参加中招考试,户籍在河南、山东的8位非京籍初三学生,向北京西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告上法庭。昨日记者获悉,他们在递交诉状时,法院通知其在5月4日补充其他材料。
遭遇|在北京从幼儿园上到初中,中招时被“卡”
陈辉(化名)在北京务工20多年,户籍在河南信阳,今年14岁的儿子从幼儿园开始便是在北京上学,2011年至2014年间,在北京市中学的初中部就读,具有北京市正式学籍,并将于今年初中毕业。但在报考高中时,报考系统没有为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提供相应程序,报名网站显示“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出升学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报考中职类学校”。也就是说,他的孩子只能报考职业学校,而无法报考普通高中。
记者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4年北京市中招工作通知”发现,非本市户籍的考生,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分不同的报名资格,“台胞子女”、“博士后子女”、“随军子女”等可以报考普通高中,而无北京市正式户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但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
“我觉得这对我们的孩子不公平,这种区别对待明显就是歧视。”经过咨询律师,陈辉和其他7位学生家长共同拟定了一份行政起诉状。起诉状认为,被告行为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受教育权,要求在京报考高中。
回应|暂行政策中随迁子女只能报考中职
28日下午,陈辉以网名“遗忘流浪北京农民工”将此事发到微博上,截至昨天下午2点,转发量超过1600。
昨天上午,记者致电北京市教委咨询服务热线96391,接线员解释称,异地中高考政策自去年开始逐步放开,目前北京暂行的政策是,自去年开始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职,但还不能报考普通高中,何时开放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还不清楚,“异地中高考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情,涉及市政府等多个部门”。
国内公益律师常伯阳指出,我国教育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他认为,学生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有关部门不应该根据学生的情况对学生区分三六九等,然后据此设置报名资格,这违反了受教育权平等的规定,属于身份歧视或者社会出身歧视。“政策制定也不应违反法律规定,每位学生应该同享平等的教育机会。”
记者 张丛博 实习生 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