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必须会做饭”背后 基层法官:法庭艰苦
2014-04-26 09:42:18   豫闻网   评论:0

    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近日,“法庭庭长必须会做饭”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争议。小食堂、小菜园、小宿舍……这些看似和司法审判毫无关系的“五小”建设,将被纳入河南法院绩效考核,让很多人不解。

    重视“五小”,是搞形象工程,还是另有深意?河南商报记者深入省内多个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庭,试图还原法庭的真实面貌,探寻“五小”的现实意义。河南商报记者赵强实习生周坤锋

    4月23日下午6时许,河南省虞城县法院李老家人民法庭庭长陈学勤正蹲在法庭院子东侧的菜园里割韭菜。

    法庭院子里有3块菜地,有1块刚种上辣椒,另外2块地里种着韭菜、包菜、生菜,满眼绿色。

    最多的时候,这里种过10多种菜,番茄、苦瓜、空心菜、葱、蒜……家里常吃的菜,这儿基本上种的都有。

    李老家法庭位于虞城县李老家乡,距离县城10多公里。刚搬来时,院子里空空荡荡,怎么利用楼前这2亩左右的空地曾在干警中间引发讨论。有人说搞绿化,种点花草。但很快被否定了,因为种花草成本高,而且比较难打理。最终,大家选择了种菜,把菜种满了也是一片翠绿,最关键的是,实在。

    很快,法庭5名干警的午饭问题解决了,而且这里种的菜根本吃不完,一部分还送到了县法院的大食堂。

    一些来法庭打官司的人看见了觉得有些“另类”,庄严肃穆的法庭院内种满了菜,咋看咋感觉不太搭调。

    法庭院里开菜园,另类?

    菜园里的“调解室”

    去年10月,省高院从“关心法庭干警、优化法庭环境”角度考虑,要求全省人民法庭推行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五小”建设。可渐渐地,“五小”产生出让制度设计者都没有想到的“膨化效应”。

    “我要是说小菜园能帮我们办案,你信吗?”陈学勤问记者。他说,2012年4月,70多岁的李老太怨气冲冲地来到法庭,她说自己的养子阿强在广东打工时不慎坠亡,建筑公司赔了74万余元,阿强未登记结婚的媳妇、阿强生母、大伯等人都要分这笔钱,李老太死活不肯让步。

    陈学勤把李老太拉到菜园里,可不管陈学勤怎么说,李老太就是听不进去。

    “你看看我们种的菜咋样?”陈学勤岔开话题。“你这菜不中,番茄上还恁多虫,番茄应该这样种……”李老太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

    陈学勤说,就跟你们记者采访讲究采访地点一样,法官办案的地点也很重要。你在办公室里跟村民讲法律,正襟危坐,他们不愿意听,还觉得你在摆官架子。“老百姓跟谁亲?跟地亲。法官坐在菜园边,老百姓就觉得没有距离。”

    厨房里的“合议庭”

    在虞城县法院站集法庭的小食堂里,摆着一个写有菜单的小黑板。从周一到周五,每天中午一到两个菜,番茄炒鸡蛋、酸辣土豆丝……都是家常菜。中午开完庭,庭长李军就跑到厨房里,炒俩菜,下一锅面条,这就是法庭5名干警的午饭,每天由干警们轮流做饭。

    去年10月的一天傍晚,李军从县法院回来就直奔厨房。“今天我给大家炒菜。”他说。

    这天中午,法院领导来法庭暗访,发现法庭大门紧闭,门口的便民小黑板上没有写去向,也没留联系方式。李军受到批评,还写了检查。

    饭桌上,李军很懊恼。原来那天5名干警全都下乡办理一起多年的疑难执行案,去得匆忙,忘了在黑板上留言。

    “以后大家监督我,再犯这样的错误,我自己免自己的职。”李军说。看到庭长自我检讨,大家开始自揭缺点。一顿晚饭变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

    李军说,法官都是很有想法、很有性格的人,如果在会议室里开会,有些话说出来效果不好,可能还会引发矛盾。但在食堂里,大家做着饭、聊着天,甚至合议案件,当天办案时的心得或者困难,都能很自然地说出来。

    吃住问题都解决不了

    法庭咋能留住人?

    最近在网上招来非议的“法庭庭长必须会做饭”让陈学勤觉得“很可笑”,“没有在法庭待过的人,不知道法庭的艰苦。”

    陈学勤把法庭比喻成“驻边的哨所”,远离闹市,枯燥、单调。他说,法官的家很多在县城,中午不可能回家吃饭。有的法庭虽然离乡政府很近,但因为经常到下午1点多才开完庭,到了乡政府食堂,饭早就没了。

    “如果连最基本的吃、住、行问题都解决不了,法官更不愿意待在基层的法庭了。”陈学勤在人民法庭工作了21年,清楚法庭人员流动的频繁,有的年轻法官一看法庭这么偏远,就不愿意来了。

    而如今,建设“五小”已被不少基层法院院长视为“管理的艺术”。“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再强调法官的职业尊荣感,没有最基础的后勤保障,精神激励都是空谈,更别说追求公平正义了。”虞城县法院院长侯文说,近些年,县法院不管从政策还是资金上,都已经向法庭倾斜。

    省高院院长说

    省高院特别强调,要把握好人民法庭“五小”建设的根本目的,通过合理利用人民法庭空闲土地和房屋,解决好法庭干警的吃饭、住宿、休息和文体生活需要,保障法庭干警吃好中午一顿饭,不能贪大求奢。

    4月23日,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到兰考调研,第一站就是东坝头人民法庭,他调研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为法庭的“五小”挑刺。

    “小食堂要常态化,一定不能凑合。小宿舍不需要豪华,但一定要一尘不染。小图书室不要求藏书有多少,但最基本的报纸杂志一定得有。”张立勇说,人民法庭都在乡镇,如果法官吃住都只能往家跑,肯定沉不下来心,工作也难以做到脚踏实地。

    庭长说

    让庭长学会做饭,似乎和法官的本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对此,张立勇的看法是,做饭的过程,能增强凝聚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另外,乡镇的人民法庭就这么几个人,如果请专门的厨师来做饭,会造成浪费。如果庭长带头做饭吃,或者每个人轮流做饭,将更加方便。

    “可能在外人看来这是搞形式,但法官们觉得,小食堂有大作用。”兰考县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庭长窦战勇说,“每天工作、吃饭、休息都在一起,这样打造的环境更简单。干警们没什么抱怨,甚至有调到县法院的机会都不愿意去。”

    而在虞城县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庭长杨新建看来,法庭工作的头绪更加繁杂,除了办案,法庭还要配合乡镇负责辖区的社会治安治理,化解基层矛盾。

    “法庭干警的工作更加琐碎,付出的时间成本更高,需要真正扎根基层,‘五小’解决了干警的后顾之忧。”杨新建说,“五小”就是为法庭“量身定制”,在县法院完全没有必要搞“五小”。

责任编辑:lipeisheng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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