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大河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省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活动重点规范“有钱人”、“有权人”花钱“赎身”、“买刑”。
专项活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面向全省所有地市的检察机关的负责人。
本次专项检察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的重点对象是正在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中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即三类罪犯。这三类罪犯,极易出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其中,社会关注度极大的“有钱人”、“有权人”花钱“赎身”、“买刑”将被重点规范。
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使罪犯本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得不到依法正确执行,直接影响到罪犯的矫正改造效果,罪犯走上社会后容易重新违法犯罪。
对容易出现违法的环节,如对保外就医案件,要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除了看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之外,还要看立功和重大立功是否符合规定。
省检察院称,本次活动将持续到2014年12月底。
记者李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