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税郑东新区稽查局局长张清华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子!
2014-04-08 10:40:43   豫闻网   评论:0

 

  身为郑州新区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今年46岁的张清华,与35岁的女子张霞(化名)曾有过长达数年的婚外同居生活,但最终双方反目为仇。一年前,随着张霞携幼子到河南省和郑州新区地税局多次投诉,张清华包养二奶和私生子问题终于“东窗事发”,从隐蔽的地下走入公众的视野,他从此陷入了一系列麻烦之中。

  祸之源:包养二奶

  张霞称,她与张清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当时张清华自称离异单身,于是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张霞在2009年两人同居期间怀孕。怀孕5个月时,张霞催促张清华办理结婚手续,张清华在一再推托后才告诉她,早已与别人结婚,且妻子也已怀孕待产。两人由此产生矛盾。

  张霞称,当时她决定到医院做引产手术,但被张清华劝阻,因此于2010年9月生育一男孩。小孩现已3岁多,一直由张霞抚养。

  之后,张霞辞去待遇丰厚的工作。张清华按月支付生活费,将张霞与小孩先后安排在郑州市爱得花园小区、金色港湾小区的出租屋内居住。张清华经常陪张霞及孩子吃饭聊天,时常留宿。对外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租住地经常出双入对。

  在同居不久,张清华就通过汝南县公安部门的关系偷改了张霞的姓名和年龄。张霞说,现在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了,有的只是他加给我的一种社会符号。

  张霞称,张清华每月支付不低于1万元的生活费,还购买一辆骊威轿车供张霞使用。几年来张清华共支付约150万的包养费。而张清华委托的中间人则向张霞强调﹕“张清华说这几年给你的钱已有200多万,够你吃喝半辈子了”。

  为嫁人反目成仇

  在向单位及法院提交的材料中,张清华并没有承认过张霞所带的孩子与自己有关。

  张清华的解释是,两人从2005年起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因双方工作忙碌及性格不合,甚少联系。后自己与他人结婚生活。

  张清华称,张霞得知自己结婚后便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到单位等方式对自己进行辱骂、争吵、纠缠。并要求自己与妻子离婚,与她结婚,但遭到拒绝。

  张清华称,2011年,张霞携一孩子出现在地税局办公室,要求自己承担孩子抚养费。因未得到所要求的财物,张霞到单位及上级单位进行诽谤和污蔑,使自己受到严重伤害。

  但张霞的说法是,近几年来,双方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与生活。因孩子生活和学习等问题产生矛盾,被张清华激怒后才到对方单位讨说法。

  张霞还称,自己也想与张清华一刀两断,然后找个人结婚。但未得到张清华的“批准”。

  张霞出示了2011年6月28日的相关短信,张清华对张霞的嫁人请求回复称“不嫁”。

  至此,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张霞认为这也许是二人反目的根本原因,如果她不提嫁人,张清华一直陶醉于一夫多妻的梦想中,也不会断了对她母子的生活供应,到现在都会相安无事。

  地税局的停职决定

  2011年,张霞多次带着孩子,到郑州新区地税局及河南省地税局讨要孩子抚养费,投诉张清华。地税部门为此成立了调查组。

  但在2012年1月,张霞又向地税局领导写信,称孩子血缘与张清华无任何关系,请不要再调查,并向张清华表示歉意。

  但双方争议并未因此而解决。之后双方又多次产生争议。

  2013年7月26日,郑州新区地税局党组下发【2013】16号文件,张清华被停职。文件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律检查组《关于郑州新区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张清华同志停职的建议》(豫地税纪发【2013】10号)的文件,经研究,决定对张清华同志采取停职措施。在张清华同志停职期间,由李春雨同志负责稽查局日常工作。”

  地税局相关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双方已诉讼至法院。地税局将视法院判决来决定张清华是否复职或者是进一步处理。

  然而,一位地税局干部私下告诉记者,张清华的问题早就在单位传的沸沸扬扬,领导们也是心知肚明,那个孩子是不是张清华的有待于亲子鉴定,但他包养二奶问题单位可立马作出严肃处理。停职不是处分,地税局这样做显然在做顺水人情,把张清华这个烫手山芋推出去,让他自己来摆平此事。

  扑朔迷离的连环诉讼

  2013年8月29日,张清华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张霞诉讼至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张清华称,被告张霞造谣生事、恶意诋毁,使自己名誉权受到侵害,使所在单位及上级机关对自己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并使所在单位对自己做出了停职处分。

  张清华要求被告张霞立即停止侵权,向自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霞则当庭提交了自己与张清华多年来的短信记录(其中包含多则包括“做爱”、“吃你咪咪”等只有两性关系才会用的词语),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系恋爱关系,并存在稳定的两性关系。

  张霞还提供了录音光盘一张。相关录音试图证实:原告曾经按时向被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被告提出让孩子见祖父母,原告自认与孩子亲子关系的存在;原告让第三人协商与被告做诉讼交易,要求被告接受败诉,且不要上诉等。

  张清华与张霞都曾主张做亲子鉴定。但最后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原因,未能做成亲子鉴定。

  2013年12月20日,在基本事实不清未能做成亲子鉴定的情况下,高新区法院下发了【2013】开民初字第5187号判决书,要求张霞停止对张清华的名誉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给原告张清华造成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耐人寻味的是,判决书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亲密关系”。在孩子与张清华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上,既未肯定又未否定。

  高新区法院主审法官赵宜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亲子鉴定未能做出的原因,是张霞未能在约定时间把孩子带到鉴定机构,导致亲子鉴定无法进行,张霞应承担不利后果。当问起“张霞后来连续三次申请做亲子鉴定,为什么就不再做了呢?” 赵宜勇表示,法庭程序已经走完了。

  记者发短信问张清华:高新区法院在亲子鉴定未做基本事实没弄清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你认为可信度怎样?张清华无语。

  张霞不服判决,已上诉至郑州中级法院。

  同时,张霞向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向张清华讨要孩子抚养费。

  张霞透露,她还准备就张清华违反计划生育向法院起诉。

  亲子鉴定何时了

  对于亲子鉴定当天孩子未能出现在鉴定机构的原因,张霞称,她带孩子按期到达了鉴定现场,但因听到风声说,张清华安排人要抢走孩子,出于警惕,她将孩子安置在附近等候,自己和律师先到现场观察环境的安全性。最终由于张清华与自己吵骂,并率先离去而导致亲子鉴定未能完成。

  记者采访到见过这个孩子和张清华本人的一些人,谈到直观印象时都说“长得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根本用不着做亲子鉴定!”

  张霞的代理律师称,即使不进行亲子鉴定,依据生活经验法则和逻辑思维判断,也可判定原告系孩子的亲生父亲。

  律师所说的生活经验法则包括张霞提供的张清华发给张霞的相关手机短信。如在2013年1月25日,张清华发给张霞的一则短信全文如下——“看谁更惨没良心的孬孙,我永远不会放过你,我会让孩子知道你这个没良心害他爹的不称职的娘!”

  对于2012年给地税局领导写的道歉信,张霞称不是自己真实意思。是在某洗浴中心被张清华拤住脖子胁迫下抄写的。

  张霞称,张清华为了恢复公职,要求张霞停止投诉,改口否认孩子是与张清华所生。

  张清华为了让自己改口,采取了给自己买车、找自己老家领导说情、找黑社会去老家威胁家人、承诺给孩子70万抚养费等方式。

  张霞称,张清华不但扬言要抢走孩子,还说过让张霞死无葬身之地,导致自己不敢把孩子带出来做亲子鉴定。因张清华的父亲系河南省高级法院的原副院长,所以张霞很害怕对方的威胁。

  自1月中旬以来,记者就上述问题通过地税局预约采访张清华,但两次被张清华以“家中有事”或称病加以拒绝。21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张清华,又被他匆匆挂断。26日和27日,河南省和郑州新区两级地税局都表示要动员张清华接受媒体采访,但他最终还是没有露面。28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发短信给张清华,希望他作出回应,迄今仍然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郑州新区地税局局长杨立平接受采访时称,由于张霞多次到局里向张清华索要抚养费,去年5月在杨立平局长的协调下,张清华给张霞母子支付过1万元作为6、7两月的生活费。张霞承认,当时杨局长还为她设想过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把孩子送给张清华父母抚养,另一种是协调张清华給张霞拿抚养费。郑州新区地税局监察室的李主任证实,这两种方案的前提是做了亲子鉴定之后。

  张清华身为公务员,工资有限,哪来的钱为张霞买车、租房及支付相关费用? 张霞称,她还有与张清华生活期间的大量录音录像:有雷正富式的床上视频,有张清华倒卖发票、行贿索贿、权钱交易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张清华拿着胜诉判决书找单位要求复职不到一个月,就在张霞上诉后张清华仍“相信法庭会有公断”的当下,张清华向单位递交了一份辞去公职的申请。尽管他的申请地税局没有批准,但人们不无疑窦:他为何要在看似对他有利的情况下选择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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