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封丘段工程合同被指藏猫腻 国土局称不知情
2014-09-17 16:07:10   豫闻网   评论:0

封丘县留光镇国土所葛俊宝承包工程协议

  中新网新乡9月17日电(记者 齐永)作为国家重点项目的南水北调工程河南封丘段,近日被曝藏猫腻,其中18标段部分工程转到了当地国土部门人员个人手中。此举,不但违背国家工作人员禁止规定,同时,也违背了不得将工程承包给个人的规定。

    位于河南省封丘县境内的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Ⅱ片区封丘县第四年度工程(18标段)项目,是第四季度87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此标段投资近千万,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财政项目投资。

    该工程项目指挥部就设在封丘县国土局4楼,在该局的官网上显示,该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但有群众反映称,该公司将18标段混泥土路面工程承包给了封丘县留光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葛俊宝,而且,葛俊宝没有任何资质。

    在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葛俊宝签署的协议上,清晰地显示着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甲方,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将18标段的机械设备进场及安装等工程交给葛俊宝负责,然后根据相关施工进度拨给葛俊宝工程费用。协议最后,加盖着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印章和葛俊宝的签字。

    但该协议遭到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否认,该公司办公室一贾姓工作人员称,经查询,公司从未与葛俊宝签过上述协议,并称上面印章属于伪造。对此,公司将进行调查。

    而葛俊宝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18标段与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协议确实是他签的,承包工程为了养家糊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据了解,该工程是由封丘县政府成立重大项目指挥部,国土局作为该工程牵头单位,工程中标单位为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但不知道怎么回事,部分分项工程又回到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手中。

    封丘县国土局监察室负责人闫艳春、土地整治中心主任李文行等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葛俊宝承包工程一事他们不知情,不过,将向领导汇报,进行调查,绝不允许工作人员承包工程。同时,李文行表示,该工程也不允许承包给个人。

    据业内人士介绍,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也就是说,无论是专业承包和劳务承包,只能承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而不能直接承包给个人。(完)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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