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焦作4月25日电(吴扬 刘鹏)记者自河南焦作市政法委获悉,焦作官方已决定重新组成调查组调查“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车祸死亡”一案。
据沁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2013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二)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小客车(本田越野)沿常付线由南向北行驶至沁阳市老沁河桥时,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1(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其中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
据报道,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接连出现了公职人员冒名顶替肇事司机,乘坐人员隐身,警务人员前后说法不一,现场堪察纪录漏洞百出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也使得这起看似普通的车祸忽然变得扑朔迷离、魅影重重。负责调查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曾痛批沁阳市公安局事故调查弄虚作假。
2月18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车祸致死案。庭审后,受害方律师及家属就沁阳市公安局处理该案时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二点质疑”:其中包括,沁阳公安局为什么会在事故发生2个月18天后才立案调查;沁阳公安局为什么频频用“事后说明”解释现场处理事故交警存在的种种漏洞;沁阳公安局为什么放任事故重要证据灭失;警方人员为什么要帮助隐瞒肇事车辆上乘座人,帮助肇事司机逃避酒精检测,以及肇事司机王浩斌病情鉴定涉嫌造假等问题;家属甚至质疑”目前的肇事者王浩斌究竟是不是真正的肇事司机,有什么证据证明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肇事车上是否有重要官员“等一系列问题。
焦作市委政法委书记丁保东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已要求焦作市检察院牵头重新成立调查组彻查此案,并要求沁阳市公安局回避此案调查。
焦作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滨告诉记者,市检察院已于上周三(4月16日)正式牵头成立了“2·11”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以市检察院为主包括公、检、法三家机构人员。
沁阳市检察院谷副检察长表示,检察院会对上述问题一一展开调查。
沁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张庭长向记者证实,目前法院已根据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申请,将此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长期关注此案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认为,此案应有重大隐情,只有成立专案调查组真正深入调查才能最终揭开谜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