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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淮滨:一份责任田办俩证
2014-06-19 17:16:01   豫闻网   评论:0

 

  家住淮滨县邓湾乡邓湾村的吴德安在2012年的一天突然“摊上了大事”,自己辛苦耕种20多年的责任田,被同村的孙敏说这是她家的责任田,并拿出淮滨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吴德安经过仔细辨认,发现该证和自己的承包证书一模一样,就多次到县、乡政府、土地管理等部门反映。主管领导在知道违法给孙敏发证后,却有错不纠,互相推诿。

  1991年淮滨县邓湾乡邓湾村分责任田,当时是由排号抓阄的方式进行分地,孙敏当时被分到这0.88亩责任田,当时是她说路边长不成庄稼,不要这块地。村里负责分地的队长吴凤良(现任本村村长)直接给吴德安家种了,吴德安便把这块田种上了树。直到1995年由于土地升值,孙敏家便想要回这0.88亩的责任田。当时由司法所,村干部等人口头协议0.88亩地属吴德安家。

  1998年,国家施行土地承包,邓湾村村委会与村民吴德安就村西头的0.88亩耕地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

  

 

  1998年淮滨县邓湾乡承包土地地块登记

  

 

  淮滨县邓湾乡土地承包合同

  

 

  2002年河南农业税纳税通知书

 

  2009年4月2日发的指界通知书存根

  同年淮滨县政府为其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从合同签订至今,吴德安对该耕地一直缴纳农业税并享受政府耕地补贴至今2009年3月1日及2010年3月5日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现通知书。 2009年4月2日发的有指界通知书存根。

  2012年的一天,村民孙敏突然拿着一本不知道怎样办出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013年邓湾乡政府关于孙敏、吴德安承包地纠纷处理批发

  说地是她的,并阻挠吴德安对该地正常经营。吴德安要孙敏拿出承包合同,孙敏既拿不出合同,也拿不出其它任何相关手续。“土地承包合同”是办证的前提,孙敏没有合同,却办出了“李鬼”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吴德安怎么也不明白,主管部门是如何让“李鬼”变成了“李逵”!

  于是吴德安多次向上级部门反应无果后,致使孙敏越发嚣张,并扬言“我的证是县领导给我办的,你斗不过我,识相了把地给我,少惹麻烦……”。其村长吴凤良等人带头把吴德安打伤住院月余,并扬言再向上反应要他小命不保!

  吴德安多次到乡土管所等有关部门反映,乡主管领导在知道违法给孙敏发证后,一直没有处理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中国日报网商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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