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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卖陵园,岂能既监管又经营?
2014-04-08 10:53:15   豫闻网   评论:0

 

  生前买不起豪宅,死后也要觅一处风水宝地,很多陵园抓住了客户的这种心理,以“皇家”、“龙脉”作为宣传噱头,墓地标价很高,每逢清明前后就会集体调价,年年上涨,形成一个无法打破的“怪圈”。而记者调查还发现,其中一家陵园的法定代表人竟是当地民政局副局长在担任,这就难免让人怀疑其中存在猫儿腻。(4月2日 《法治周末》)

  近年来,墓地价格连年走高,有的甚至已高出房价15倍。当然,这背后包含多方面的因素,用地的紧张,成本的提高,“皇家”的噱头,饱和的陵园,等等。不过,如果陵园的法定代表人是当地民政局副局长,节节攀升的价格似乎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市场供求了。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不允许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允许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2009年出台的《民政部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明确规定:民政行政机关不作为发起人或投资人,参与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的建设经营,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经营性公墓和其他殡葬服务企业任职或兼职,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

  显然,吴志勇的行为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是相冲突的。陵园的销售人员说,这是民政局经营的陵园,连投资商都是民政局指派的,可民政局予以了否认。那吴志勇担任陵园的法定代表人到底是其个人行为呢,还是代表当地民政部门呢,我们也只能呵呵了。

  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就逐步放开和降低了殡葬行业的准入“门槛”,民政局只能是作为陵园的监管部门,对进入的批准,对违规的打击,等等。可惜,这只“看不见的手”却还是在经营的市场上挥舞拳头。正如一位专家所说,“民政部门有权力审批企业能否进入当地殡葬行业,使得一般民资难以介入,进而造成地区垄断,价格被抬高,政府与企业坐收暴利”。

  的确,在资源稀缺的大背景下,殡葬是一块“肥肉”,但民政局作为墓地的监管部门,就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监管自己。所以,政府应当进一步放手,加快政企分开进步,打破垄断,实现自由竞争。否则,在非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市场之下,没有游戏规则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

责任编辑:lipeisheng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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