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通知,号召全省党员、干部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胜、于海河、毕世祥、文朝荣学习。(四川日报2014-7-23)
近日,中组部追授他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向他们学习,以促进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先进典型是时代的标杆,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全省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先进事迹这一生动教材,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切实把先进典型作为一面镜子、一把尺子,对照典型找差距,明方向、添措施,思想充充电、行动加加油、精神补补钙,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教育和引领带动作用。
群众路线既是我党的工作之线,又是我党的生命之线。人民群众是天下之本,是国家之基,走群众路线就是走基础之线,走根本之线。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学有标杆,赶有榜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要发扬“螺丝钉”精神,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学习先进典型,党员干部要带头下基层,进一步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生动力,使党员领干部真正放下架子、沉下身子,实实在在地深入下去,践行群众路线活动,解决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学习先进典型,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做到牢记宗旨、亲民爱民;要以先进典型为镜子,做到找准问题、从严整改;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人物身上所体现的道德情操和崇高精神,争学典型、争做先进、争当榜样,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做到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只有这样,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 作者: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