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6月3日下午,东台市许安公路富安镇境内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小轿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闻警即动,经过4个小时的缜密侦查,终将肇事车查获,肇事驾车人落入法网。
6月3日下午14时许,在东台市富安镇许安线13KM+900M处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轿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接到110的指令后,民警杨陈承、冯宏春立即赶赴事发地点,民警在将伤员送医院抢救的基础上,通过勘查事发现场,发现遗留轿车后视镜,颜色为黑色。因发生事故路段为农村道路,当时路面无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过,给事故的侦查带来一定的困难。民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通过调取全镇及相关道路监控,一一比对,排查走访,经过反复甄别,终于把肇事车辆锁定,肇事嫌疑车为苏J92T56号牌的小型轿车。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网查出该车主的电话号码,并联系到车主。 6月3日下午18时许,肇事驾驶员崔某(男,富安镇西场村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向富安交警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崔某当天驾驶苏J92T56号牌的小型轿车在事发地点与卢某(男,富安镇元九村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伤者卢某及其女儿倒在地上神志不清,崔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抽血送盐城物证检验中心检测)害怕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其不顾伤者的生命安全而选择交通肇事后逃逸。到案后在铁的事实面前,崔某对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事故导致伤者卢某女儿受伤严重,目前还处在昏迷状态(已经转至南通附属医院救济,伤情严重)。该案的侦破为伤者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也打击了存在侥幸心理的交通肇事驾驶员。(沈帮清陈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