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醉汉驾车上路 同地点酿发事故
2014-06-04 17:23:13   豫闻网   评论:0

  6月3日下午2时53分左右,在226省道东台市249KM+460M路段处同一时间发生两起交通事故,两名当事人经抽血送检,结论皆为醉驾,警方将在他们伤愈后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下午2时53分左右,东台市许河镇元官村九组朱某(男,47岁)驾驶无号牌CM125-2B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妻子崔某(37岁)、女儿朱某(1岁)沿东台市许河镇高中路由东向西进入226省道时,与沿226省道由南向北耿某(男,28岁,住安徽省阜南县赵集镇耿集村沟南23号)驾驶的普通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倒地,车损人伤。此时,沿226省道由北向南王某(男,36岁,住东台市唐洋镇唐新西街)驾驶小型轿车发现前边发生事故时,紧急刹车,跟在轿车后同向丁某(男,56岁,住东台市唐洋镇红色村一组)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避让不及,“轰”的一声撞上轿车尾部,人车倒地。东台市唐洋交警中队民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朱某和丁某均有酒驾嫌疑,在送他们去医院检查时,依法抽取血样送检,经检测,朱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79毫克;丁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60毫克,二人均系醉驾,目前朱某因右肩锁骨骨折、头部颅底骨折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而丁某左耳根部撕裂,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在家中休养。二人除承担各自的经济损失外,待伤愈后警方将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人皆说:“都是醉驾惹的祸。”

  警方忠告:所有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时刻牢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切勿酒后驾车。

  (袁宝山陈永美)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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