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打人砸车两度被拘,这样的“报复”为哪般?
2014-05-14 13:53:23   豫闻网   评论:0

  4月,蓝田县一人大代表因为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5月14日,凤凰网)

  4月10日,“蓝田宣传”发布微博,“蓝田县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系蓝田县人大代表)砸车打人一事,县公安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目前,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经县人大常委会研究批准,县公安局已对冯×以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殴打他人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因案发时未做酒精检测,证据已经灭失,因此酒驾无法认定。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作为人大代表,竟然在公开场合殴打他人并砸车,而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

  作为蓝田县人大代表的冯×没有砸车打人的理由,仅仅因为几句言语矛盾就对打人大打出手,这种行为理应严惩。

  据报道,黄先生和妻子在蓝田县开了家手机店。今年4月初,其妻发帖称,她和丈夫遭到蓝田县人大代表、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某酒后刀砍、追打。她称,4月1日晚11时20分,满身酒气的冯某从车上下来,因言语不和持刀追砍其丈夫,未果后就用刀砸砍停靠在店门口的大众汽车,导致汽车前后挡风玻璃破碎,前引盖破损,前后灯裂损。她上前制止遭冯某殴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诚然,适当饮酒有利于身心健康,但是不良的饮酒风气不仅给腐败浪费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让一些领导干部消磨了意志,更是疏远了干群关系,在当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之际,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之情。

  试问,在这样的反腐“高压线”下,为何屡有少数干部始终不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依然敢于顶风违纪呢?作为蓝田县人大代表的冯某,借酒打人砸车的行为也实属不应该,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界,这出闹剧也实属不应该发生。

  可是,酒后打人砸车的冯某并未知错,在酒后打人砸车被拘留仅十余天后,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可以说,冯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还是权力欠缺监督制约的因素在作怪。

  在此,笔者真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彻底取得反“四风”活动的胜利,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刘洛妍)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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