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甘肃省华池县环保局长醉酒迷奸‘待嫁’女下属,吴起警方立案除色狼”。微博中称:“2014年5月23日,华池县环保局长以到陕西吴起考察为由,携女下属、好友高某(华池县物价局局长)乘高某私家车到吴起县城,强劝女下属喝下‘竹叶青’白酒,女下属喝醉时,两名局长将其扶进吴起某宾馆……现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经证实,华池县公安、纪检等部门已经对二人进行立案查处。
十八大一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腐风暴……对公务员的硬性约束越来越强,然而此时却爆出“领导以考察为由,劝酒迷奸女下属”这样的新闻,实在是令人愤恨。
据悉,该女下属还有两天就要举办婚礼,逢此变故,对两个家庭而言,是多大的不幸?对官员道德的约束力在哪里?在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的当下,新闻中的两名官员为何如此猖狂?实则还是“公权力私人化”观念的反映。对于这种公务员队伍中,特别是领导队伍中的“老鼠屎”,必须要像对待恐怖分子一样,严厉打击。以“公权力”制造“潜规则”,对于此种“以酒考察”,一定要坚决说“不”。须知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喝出来的,所谓公仆,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领导个人服务。无论什么时候“靠酒升迁、靠酒攀关系”的“潜规则”冒头,都要坚决打击。首先,强化思想教育,铲除道德腐败滋生的土壤。其次,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体制,用制度的框架狠刹不正之风。最后,科学设置考评体系,将对干部的考察回归到德、能、勤、纪的正道上。(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