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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外地打工发病死亡 工会维权获41万补偿
2014-05-21 15:09:09   豫闻网   评论:0

  日前,宜城市板桥店镇罗屋村村民王俊从家里来到宜城市,对宜城市工会负责人感激地说:“要不是总工会依法帮助我们维权,我们农民就要吃哑巴亏!”

  一个农民为啥要感谢宜城市工会负责人?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今年4月19日,宜城市板桥店镇罗屋村村民孙德姑在福建一建筑公司打工。当天,在为农民工做午饭时,突发脑溢血,当场死亡。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孙德姑不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不属于工伤。出于道义,企业愿意补偿孙德姑3万元。

  孙德姑儿子王俊和家里人不同意这一补偿,得知工会可以为打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就向宜城市总工会求助。宜城市总工会立即派出法律援助小组,到福建这家建筑公司实地调查。经过调查,法律援助小组认为,孙德姑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为了工作而发病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孙德姑的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经过法律援助小组与企业协调,福建这家建筑企业最终赔偿孙德姑亡故各种费用41.7万元。

  作者:刘华罗元兵

责任编辑:bjhtren  来自:豫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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