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然而很多时候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现象。近期,一些地方纪委将整风肃纪的目光聚焦在公款消费发票上:辽宁省纪委督察组在朝阳市多家酒楼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北京市纪委通报“五一”期间共发现相关单位在“顺峰”“净雅”等高档餐厅消费的发票30余张……(人民网5月14日电)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出台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的削减在很大程度上成效显著。人趋利、虫趋光、菜趋油,壮士断臂只是古人的遐想,谁愿意剜掉身上的肉呢?
然而在这反腐风口浪尖上,总有一些官员上演一幕幕“变形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巧立名目、化整为零、空手套白狼等吃喝手段层出不穷。一切消费都归结于办公费用,谁也不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
反腐要全面,全面必须深化,深化离不开健全的法治。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离不开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制约“三公”必须毫无保留,见缝插针,用上火眼金睛寻找穿着“隐身衣”的公务消费。(迷途书童)